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备受海外华人华侨的关注,瑞典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在第一时间发出“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外国制裁法”。
多年来,我们在新闻中经常能看到“对等反制”这样的说法,主要是因为有些国家手伸得实在太长,动不动就编织各种理由,对中国的一些企业或个人实施所谓的制裁,我们祖国也多次出台反制措施。在此背景下,中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反外国制裁法,真是恰如其分,为中国反制提供了法律保障;也彰显以“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”,这是一种“对等反制”。因为有些国家就是依据其本国的法律,出台所谓的对别国的制裁措施,甚至干涉别国内政,还专门非法立个法。中国早应该出台这样一部法律,以法制法,以法制横,专治各种无理制裁,无理取闹、独断专行。
当然,法律的效用不仅在于执行,而重在于震慑。这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的通过,表达中国人民的决心。对于一些国家的无理打压和干涉,中国人有决心、有能力、有气魄、有权利维护祖国正当的权益和尊严。伟人毛泽东曾经提出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,我必犯人”,中国人民该出手时必须出手,祖国不允侵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