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在乎白狼條款 張安樂提議辦公投修組織、政黨法

立法院三讀通過組織犯罪條例修正草案,被外界稱為「白狼條款」,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今天以3個字回應「不在乎」,另表示要舉辦公投,提案將「貪汙」列入組織犯罪條例、政黨法的規範。

張安樂說,貪汙是萬惡之源,期盼修法將貪汙視為組織犯罪,若5名黨員被判貪汙有罪確定,政黨應該被註銷,即日起開始連署,有信心在半年內達成28萬人門檻。

中華統一促進黨今天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,指出將辦公投修正組織犯罪條例、政黨法,將貪汙視為組織犯罪手段,納入政黨責任。張安樂說,台灣面臨內外兩大問題,對外不承認九二共識,台灣失去大陸奧援,對內最大問題是政府官員操守不好,貪汙是萬惡之源,因「政商黑」三方結合,沒有官員貪汙,黑道不可能生存。

他說,黑道最大財源來自於政商黑三勾結,官員不貪汙,工程不會有弊案,沒有弊案沒有腐敗。大家看到大陸掃除貪汙的決心,台灣卻是官官相護。張安樂點名民進黨就是一個貪汙集團,引述陳幸妤講的一句話「民進黨誰沒拿過我爸爸的錢?」,陳水扁的錢即是貪汙「海角七億」來的。

張安樂說,貪汙也算組織犯罪,組織犯罪條例要加上一條,官員貪汙也是組織犯罪,另既然政黨不能約束黨員,政黨應沒有存在正當性,政黨法也要加上一條,從政黨員、公務員謀取不法私利,若5人貪汙判決有罪確定,政黨應被註銷,才能讓政黨警惕,沒有貪汙台灣才有明天。

中華統一促進黨今天也公布公投題目,包括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二條,「為有效防制結構性貪汙、建立清廉政治,您是否同意將結構性貪汙列為犯罪組織,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增列貪汙為組織犯罪手段之一」,修正政黨法第二七條,「為有效打擊貪汙,建立清潔政治,政黨應督促公職人員廉能服務及對公職人員犯貪污罪負連帶責任,您是否同意在政黨法第27條增列政黨所屬公職人員累積五人犯貪汙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,該政黨應廢止其備案」。

張安樂今天也簽下第一份公投連署書,他表示即日起發起連署,希望在半年內達成28萬人連署,順利推動公投。